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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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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自我防护不松懈
2020-02-26

在持续拉响31天"一级警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24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特点和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响应等级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符合条件的省份要适时下调响应级别并实行动态调整。

江苏省自1月24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以来,经过一个月的不懈努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早期输入性病例得到有效控制,避免了本土病例的大量流行,我省已连续6日无新增确诊病例,72.6%的患者已出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省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了调整,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一级”调整为“二级” 有何不同?


根据江苏省政府官网公布的《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级响应:

启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类别和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由省有关部门组成的各应急小组和相关专家组赶赴事件发生地,分别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资金与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

省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立即启动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事件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政府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非事件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做好预防控制工作,并积极支援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级响应:


调整响应级别后,各项防控措施更加科学精准,按照科学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的原则,以县域为单元明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的防控策略,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对疫情风险较低的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对中风险的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对风险较高的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是什么?


尽管我省应急响应级别进行了下调,但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全国拐点尚未到来,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

二是复工复产复学导致的人口流动性增加给疫情防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疫情仍可能发生反复;

三是新冠肺炎病毒是新的病毒,我们对它的认识还不足,就目前情况看,病毒传染力强,并且无症状的感染者也具有一定传染性,这些都给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各项防控措施一定要落细落实,千万不能有麻痹大意或者松懈的思想。


应急响应  什么时候结束?


根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还没到摘口罩、扎堆的时候


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区别主要体现在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定位,对于公众而言,不管实行哪一级应急响应,自我防护都是预防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的重要手段。

着各项限制性措施的逐步解除,人群流动恢复常态,暴露于传染源的机会大大增加,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居民个人要继续保持防范意识,减少社会交流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家庭及办公场所要勤通风;出行时佩带口罩,尤其是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时;要勤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全国已有8个省份调整响应级别


从全国范围看,随着全国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的向好,截至目前,全国已有8省份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广西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山西、广东、江苏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文章来源|苏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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